分类: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15-03-25
南建设工〔2015〕30号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2015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管督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文件要求,根据我局《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实行精细化管理和落实“属地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督促各责任主体进一步履行好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2015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监管督查计划。 一、监管督查总体部署 (一)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性的突击检查,内容包括工程发包和承包情况、合同履约情况、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建筑用砂和工地“三禁”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起重机械检测验收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二)每月组织一次市场行为突击检查,对象为诚信手册排名靠后或近期诚信扣分严重的企业,重点检查施工许可证执行情况、五方责任主体行为。 (三)每月组织一次对监督机构的考核检查。 (四)每月对在建工地组织一次劳务用工管理情况抽查。 (五)每月对市城市管理考评区域内正在进行土方施工、存在扬尘问题的工地组织一次检查评比。 (六)每季度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组织一次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及市场行为大检查,第三季度检查增加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内容。 (七)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工程监督登记、施工许可核发、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查处、标后检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工(监督)档案等管理情况的检查。 (八)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查。 (九)每半年一次联合区建筑业协会进行企业诚信专项检查,年中对我区施工、监理企业开展诚信检查,年底对在我区驻点的外地施工、监理企业开展诚信检查。 (十)每半年组织一次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 具体计划安排与督查内容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一)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站要高度重视,按部门职责,根据实际制订全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管工作计划;区局相关职能科室要密切配合,主动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区局相关职能科室、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站必须重视工程监管资料的建档工作,应按照“工作有计划、检查有记录、整改有落实”的要求, 形成“检查—整改—复查验收”的“闭环”管理。
附件:2015年监管督查计划表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5年3月23日
附件 2015年监管督查计划表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建设综合室 2015年3月23日印发 |